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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年平阳县卫生系统招录高校毕业生拟补录有关事项的通知

时间:2011-09-02 16:58
来源: [原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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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自动放弃,出现部分岗位空缺。根据平阳县人事局、平阳县卫生局《关于2011年度卫生系统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通知》(平人〔2011〕56号)文件精神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补录人员需携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于2011年9月9日前到平阳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报名确认,逾期未来报名确认的,视为自愿放弃拟补录资格。
地址: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3层1310室
时间:8:00-11:00,14:30-17:30
 
 
平阳县人事局    平阳县卫生局
 
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