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,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。(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)
关闭
{{settrSelectedText ? settrSelectedText : '更新时间'}}
{{sexSelectedText ? sexSelectedText : '性别'}}
{{ageSelectedText ? ageSelectedText : '年龄'}}
{{settrSelectedText ? settrSelectedText : '更新时间'}}
选择城市
切换城市分站,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

当前选择城市:总站
总站 {{item.sitename}}

关于平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集中公开招聘补录有关事项的通知

时间:2013-08-26 10:30
来源: [原创]
浏览量:{{clickNum}}

 

各位考生:
2013年平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中,因出现部分招聘岗位无人报名、取消资格或招聘对象自愿放弃资格等情况,导致部分岗位空缺(详见附件)。根据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平阳县卫生局《平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信息》(平卫〔2013〕30号)精神,现组织递补和调剂(补录)工作。
递补和调剂(补录)的对象为已参加笔试和面试但未被拟聘用的考生。该部分考生如同意参加递补、调剂的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3日前到平阳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报名确认,逾期未来报名确认的,视为自愿放弃拟补录资格。
递补: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拟聘资格,或体检、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,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。
调剂:对于资格初审后明确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,或因应聘人员未达合格分数线而未能落实招聘计划的岗位,面试工作结束后,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,在取得合格面试成绩的应聘人员中安排一次集中调剂。调剂工作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其有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的缺额岗位。
地址: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3层1310室
时间:8:30-11:30,14:30-17:30
 
 
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 平阳县卫生局
 
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