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,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。(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)
关闭
选择城市
切换城市分站,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

当前选择城市:总站
总站 {{item.sitename}}

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告

时间:2013-07-19 16:18
来源: [原创]
浏览量:{{clickNum}}

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告

 

因工作需要,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、平阳县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、平阳县现代服务业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机关、全额事业单位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3名和事业干部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调对象的条件

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项目管理岗位(1名):经济管理、文秘等相关专业,公务员身份。

2、物价检查工作岗位(2名):法律、财会等相关专业,公务员身份。

3、海洋经济管理岗位(2名):经济、规划、文秘等相关专业,全额事业干部身份。

二、选调办法
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时间:20138 5-8 9 日。

2、报名地点:平阳大厦808室。

3、报名办法:报名人员应符合平委发(201333号和平组发(2012178号文件相关条件,如实填写《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同意,并携带毕业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单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。

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与比例需达到21以上,如未达到要求,则选调指标相应减少或不开考。

(二)面试:经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,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三)考察。根据面试成绩,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组成考察组,按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察。

(四)公示:拟选调人选,经公示一周期满,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

一三年七月十九日

 

 

 附件: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userfiles/file/2013-7//2013719162139881.doc